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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是受害者,对方负全责。提出索赔时,对方表示要拿保险。我们提出的理赔金额只能按照保险公司支付的金额进行赔付。我们能坚持自己的主张吗?

保险纠纷 2021-03-18 13: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 很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没有不足部分,就不需要再赔偿。
    供您参考!
  • 根据法律规定,车祸保险理赔的主要流程包括: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 对方全责,车祸保险理赔流程如下:
    1、及时报案、报警。
    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现场协助处理,车主应如是叙述事发经过,提供相应证明和照片等。
    3、核价。
    4、提供单证。
    车主在交管部门对该车险事故处理结案之日10天内,向提交保险公司事故。
    5、领取赔款。
    注意提交的证据包括保险单复印件、出险通知书、损失清单、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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