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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第二个已婚女嫁给XX,有一个孩子,结婚四年左右,孩子两岁。男方想离婚。我会得到孩子的监护权吗?我会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离婚 2021-03-19 07: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抚养的,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为工资的20%或30%。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家庭暴力的话,那么根据婚姻法32条的规定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但是如果没有证据,对方到时候又不承认的话,那么法院第一次是不会轻易判离的,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在起诉一次,基本上就可以判离了。
    好,首先我国婚姻法上并未分居几年而自动离婚一说,只有婚姻法32条规定,分居满2年的,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现在如果你认为你们的婚姻实在无法继续的话,那么你可以选择离婚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也就是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你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而且要搜集他对你使用家庭暴力的证据,这样不但可以一次就判决离婚,而且在离婚时还可以要求他对你进行损害赔偿的。
  • 你好,针对孩子抚养权的,双方协商,协商不好,可以通过起诉处理解决,一般有两个孩子的一人一个,法院会就夫妻双方经济条件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条件而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按照对方工资的20%-30%进行支付最多不能超过50%
  • 两个孩子都抚养的话,抚养费一般不超过男方工资得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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