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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试用期,已经一个月了。试用期一个月,提前三天辞职。老板该不该扣工资?还是应该按规定支付试用期工资。

合同纠纷 2021-03-19 0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资的,除非你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一般在办理离职手续交接的时候,一并计算且发放给离职的劳动者。《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试用期不到一个月有工资。如果企业不给当事人结清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书面告知单位。法律没有规定几天内辞职或被辞退可以不给钱;试用期内不管有没有签订合同,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付出了劳动,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当给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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