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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临时工。我没有签劳动合同。当我工作了14天,我无法适应辞职。走的时候,我同意不扣工资。现在用人单位要扣我一部分工资,还说我不认在哪里工作。我想问这样扣工资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21-03-19 10: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签劳动合同员工可以拿到以下的报酬:
    1、员工应付的劳动报酬;
    2、从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还要依法支付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具体而言,就是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公司还是没签劳动合同的,不仅要按规定支付应付的工资,还要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且支付时间最长是十一个月,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及提起诉讼主张权益。
  • 劳动者工资被欠和被扣工资的都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解除合同无故扣工资一般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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