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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荣昌区工地受伤,被评为十级。医药费,挂号费,检查费都是我自己出的。现在承包人不支付这些费用和工伤补偿费。我该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21-03-19 10: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   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
  • 在工地受伤的要先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根据伤残级别计算工伤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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