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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留下的财产,离婚协议的内容是我和妹妹平分。立遗嘱时我有权利写这一半财产吗?

离婚 2021-03-19 13: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关于遗嘱:
      1,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
      2,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的,其效力高于法定继承;
      3,对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有异议的,应该在被继承人生前提出;
      4,如果被继承人拒绝更改遗嘱的,可以起诉法院解决。
    二,关于赡养:
      1,赡养年老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这是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
      2,每个父母都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
      3,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4,如果双方不履行彼此的责任和义务的,对方可以起诉来维权;
  • 离婚财产一般应当均分,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协议的,可以按照书面协议进行分割。双方有争议时,法院在判决时也会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且有些情况可以不分或少分。
  • 婚前财产不可以离婚平分,婚前的财产,离婚时对方是无权分割的。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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