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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共同财产在男方名下。离婚协议签订时,财产均分。如果女方在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继续生活,男方可以私下卖房吗?离婚协议能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 2021-03-19 15: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因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一方属于有过错,这里所说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如果丈夫有证据证明女方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女方给予一定的损害赔偿。
    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年满10周岁,应征求孩子的意见。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支付抚育费,标准为收入的20-30%。
  • 婚前财产不可以离婚平分,婚前的财产,离婚时对方是无权分割的。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 根据《婚姻法》第19条,夫妻可以在结婚后对于婚内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做出的约定,但是在离婚时是否有效,则不可一概而论:原则上协议中对于限制人身权利的部分、违反法定权利的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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