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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父母离婚财产分割,二儿子结婚后再婚,再婚20天左右。他母亲去世时,他母亲名下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父亲的份吗?母亲的医疗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离婚 2021-03-19 18: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 婚后购置的财产,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候按照一人一半原则分割。
  • 一般来说,再婚前的财产属于夫妻婚前个人财产,再婚后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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