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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后,继续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一段时间后,发现不符合工厂工作要求,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工厂是否仍要负责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2021-03-20 11: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2、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纳社保费。
    3、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该单位工作7年,可要求其支付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你好,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公章)、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 可以解除合同,也能得到工伤的相关赔偿,可以联系本律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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