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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女,孩子10个月。我的孩子一直和我一起住在我妈妈家,由我照顾。我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我想申请离婚,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我可以起诉对方吗?你有多大把握?

离婚 2021-03-20 1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你好!可主张争取小孩抚养权,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离婚,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
  • 你好,争取抚养权可以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进行诉讼处理,具体来说不到两周岁的孩子一般考虑抚养权归女方,除非女方有不适合抚养的情况。具体情况建议详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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