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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成都,想咨询一下劳动合同。如果我2014年和公司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会有什么补偿吗?09年签了第一份合同,10年又签了一份,都是一年的合同。之后没有和我签长期合同,是14年签的。中间两年是不是非法就业?能得到赔偿吗?我在成都,想咨询一下劳动合同。如果我2014年和公司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会有什么补偿吗?09年签了第一份合同,10年又签了一份,都是一年的合同。之后没有和我签长期合同,是14年签的。中间两年是不是非法

劳动纠纷 2021-03-21 05: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有很多种:
    1、员工有犯罪行为,被追究违约责任的。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员工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员工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通知后人不改正的。
    5、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法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7、企业发生严重经营困难,需要裁员的;当然可能还有其他情形,不一一列举。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说劳动合同没有期限,在本质上跟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一样的。比如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在这三年里,如果员工出现的上述情形的,用人单位一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样的道理,员工在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间,出现上述情形,用人单位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计算。
  • 视情况而定。劳动者自行辞职,属于自己的原因辞职,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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