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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在餐厅上班,因为上夜班,每天都感觉很累。我不能忍受几天内离开的要求。老板提前一个月让我辞职,不然我受不了这十五天。老板容不下我。提前一个月要我入职,没签劳动合同。这几天想离开。能拿十五天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21-03-21 08: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如果劳动者通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随时解除。
    对于因不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不利后果可以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还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应当支付赔偿金。
  •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企业能够证明员工犯有重大过失(偷窃,贪污等),雇主可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免除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对于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混乱的员工,雇主可在不预先通知员工的情况下将其解雇,并无需支付解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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