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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我们的离婚协议规定我们的债务将分开偿还。现在我前夫死了。把我告上法庭,让我还钱。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借的钱。我也没签。这个要还吗?

离婚 2021-03-21 11: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既然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由夫妻两方共同偿还,也就包含了夫妻两方中的任何一方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共同债务)的义务,在此不能将共同偿还仅仅理解为夫妻两方等份偿还。
    共同偿还就设定了偿还共同债务是夫妻两方的共同责任。夫妻共同债务是一种特定的多数人之债,由于夫妻特定的相互关系,决定了其任何一方对外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共同债务)的义务。
    一方全部清偿了债务(共同债务),在其两方内部,其就取得了向负有连带义务的对方要求偿付其所应承担的份额的权利。
  • 除了合同外有什么其他的证明可以证明 承诺不回本会退
  • 你好,有证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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