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姐夫在上班的路上摔跤,被救后死亡。公伤办认定他在单位大门前十几米的路上突然摔倒不是交通事故,不能依靠工伤。这样对吗;

交通事故 2021-03-21 13: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职工上下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或者经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才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只要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就能被认定为工伤。
  •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辽源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