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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朋友通过我的介绍向亲戚借了一万元以上,2015年借的,当时说一年还清,拖了好几年也不还,现在找不到别人,打电话也打不出来,你说我不能起诉他,这份起诉书怎么写?

离婚 2021-03-21 17: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民间借贷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追讨。
      
    2、债务应当偿还,经债权人催要拒不偿还的,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如债务人暂无偿还能力的,双方可以协商分期偿还。
      
    3、到法院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供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合同或者借条等证据材料。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你好,只要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找不到人的依然可以带证据起诉。
  • 债务人借钱不还的,亲友没有偿还义务。大多数情况下亲友出于道德帮忙还债不是法定的义务,但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是未成年人的,由监护人偿还。还有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要求其配偶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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