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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单位在我产假期间全部扣工资,只发生育津贴,要求我向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个人缴费。这合法吗?

保险纠纷 2021-03-22 12: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和个人需要各自承担自己应当承担的部分,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劳动者对社保缴纳存在疑问的,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进行详细了解。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产假期工资就是生育津贴的一种
  • 交社保情况下,产假期间由社保基金支付生育津贴,若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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