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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工伤不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工厂会按照伤残鉴定赔偿吗?

工伤赔偿 2021-03-22 13: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你受到工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和三十三条的规定,你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住院期间公司没有为你提供护理人员,你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住院期间的护理费。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你受到十级工伤,你还可以依法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
    二、你受到十级工伤,可以要求公司支付7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你向公司提出辞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金额由你所在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公司没有为你购买社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上述工伤待遇项目应该由公司支付给你。
  • 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第
    1、申请人不同,工伤鉴定是已被认定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雇佣单位等申请;伤残鉴定是伤者本人申请。第
    二、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已取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伤残鉴定的前提是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第
    三、申请鉴定的依据、内容和提交的材料不同,工伤鉴定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内容包括:工伤医疗终结期、停工留薪期确认、劳动能力障碍程度、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
  • 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事故,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申请工伤认定,住院期间治疗费、护理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治疗结束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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