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律师你好!我女婿,男,女,同居十几年。婚后生了一男一女,但大部分时间都在外打工,吃喝嫖赌,做生意无所事事,很少为家庭承担应有的责任,还欠着一笔债。女儿和他断绝关系三年多了,现在要和他离婚。我和妻子各有一处房产。他想以自己的名义分一套。法院会判给他的律师吗?律师你好!我女婿,男,女,同居十几年。婚后生了一男一女,但大部分时间都在外打工,吃喝嫖赌,做生意无所事事,很少为家庭承担应有的责任,还欠着一笔债。女儿和他断绝关系三年多了,现在要和他离婚。我和妻子各有

离婚 2021-03-22 19: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 1994年新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实施前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被认定为事实婚姻。
  • 如果双方同居的时间是在1994年的2月1日前且双方符合结婚的法定实质要件的可视为事实婚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九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