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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妻子的名字在我家登记。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假设你要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离婚 2021-03-22 23: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登记结婚的处理。
    (一) 双方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
    1、国外一方能回国,双方到当事的涉外婚姻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国外一方不能回国,国内一方在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步骤同上。
    (二) 双方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的处理。
    1、国内一方将结婚证、公证书、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材料(护照、结婚登记时填写的申报表等)相关证据材料递交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经审查立案后,送达应诉通知,择日开庭,步骤同上。
    在签收法院的判决书时,代理人应当注意一点,仔细核对国外一方的姓名,法院的文书中的拼写是否有错误。如有错误,修改起来非常麻烦。
  • 婚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从出资方式、出资者是谁、婚房登记方是谁等多方面考虑,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方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财产,除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及另有约定以外,均归夫妻共同所有。
  • 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
    如果是婚后夫妻全款或者贷款购买的房屋,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还贷的,那么在所还的贷款本金及本金对应的增值部分的还贷,这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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