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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有外遇,让我原谅他,写协议。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我公公的名字,但是我们有20多万外债。协议应该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我想让他写一张借条,然后在协议里写,如果离婚时债务归他,孩子抚养费权归我,可以吗?

离婚 2021-03-23 15: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律规定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所以就你的情况是需要具体分析的,但有一项可以肯定,就是男方需要承担孩子抚养费的。
  • 不行。你们是以离婚为目的达成的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 这个必需办理登记过户,就是在房屋所有证上加上你的名字,要不然写了协议也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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