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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感情婚姻破裂想离婚,但老公死活不同意。我们有一个快一岁的儿子。离婚的孩子会判给谁?我想要孩子,好吗?

离婚 2021-03-24 05: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
    凡为个人需要而支付的费用或负担债务,应由本人以其个人财产清偿,他方无代偿义务。若夫妻间实行完全分别财产制,在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参照共同财产制下的同类问题处理。
  • 你好,2岁以内的孩子法院一般会判给母亲,然后男方支付抚养费用
  • 你好,孩子不满两岁的如果离婚的话无特别情形一般会判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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