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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请了刑事辩护律师,拘押工作人员规定见面刑事辩护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没去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1-03-24 08: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拘留的,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被拘留人对公安机关的处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法律依据:
    一、《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 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对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在异地被抓获或者具有其他有必要在异地拘留所执行情形的,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在异地执行。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普通刑事案件,律师在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有权会见嫌疑人。
    只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这三类案件,律师在侦查期间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因此,只要不是法律规定的三类特殊案件,律师在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有权会见嫌疑人,不需要办案机关批准。如果办案机关阻挠会见,嫌疑人家属或者办案律师有权提出申诉、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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