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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判给男方,男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女方在抚养,我怎么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男方支付赡养费?孩子判给男方,男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女方在抚养,我怎么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男方支付赡养费?

离婚 2021-03-24 12: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如果父母双方的实际条件发生变化,或者子女要求改变抚养归属,原已确定的抚养归属可以依法予以更改。未成年人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的直接抚养归属;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子女的直接抚养归属。
    对于前一种情况,如果变更抚养归属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则应准许双方的协议。对于后一种情况,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也应当准予变更: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一般情况下,无论谁获得抚养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必须承担。
  • 无论谁获得抚养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必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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