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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2021-03-24 2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双方之间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破裂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第四十二条: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要遵循以下原则: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2、遵守 “男女平等”的原则,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利益。
    3、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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