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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把女儿判给父亲,父亲没有履行赡养义务。母亲用手抚养女儿。女儿已经23岁了,要求和父亲断绝关系。怎样才能断绝关系。

离婚 2021-03-25 15: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14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相互的、对等的。夫妻间双方均应自觉地履行,特别是在一方年老、多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有负担能力的一方,更应主动承担扶养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给予扶养。
  • 养父母没尽抚养义务需要要赡养吗:养父母没有尽抚养义务是没有权利要求赡养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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