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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结婚三年,有一个儿子,三岁多,没有房产,没有车,没有共同财产,没有债务,争吵不休,感情破裂。双方都想离婚,但双方都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3-26 04: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可以起诉争取孩子抚养权。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 你好,需要根据双方的综合情况决定孩子抚养权,例如夫妻双方的生活环境、个人素养、经济条件等等方面决定孩子的抚养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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