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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自行车撞人,我先垫付几千人的医疗费,继续做手术,可以不垫付吗?

交通事故 2021-03-26 12: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四条之规定,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被认定为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个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告知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
  • 可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求肇事者承担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一般需根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如存在赔偿纠纷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 你好,我是专业处理交通事故的律师。你可以申请垫付。具体可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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