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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十年,有了儿子,老公同居三年,想离婚。他父母几年前去世了,留下两处房产,都没有遗嘱。一个房产是他父亲的名字;另一处房产也是他父亲名下,在三年前的拆迁中失去了一块土地。当时为了方便,直接改成了我老公的名字。当时我以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就没在意。想问一下离婚能拿到多少财产?这两种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结婚十年,有了儿子,老公同居三年,想离婚。他父母几年前去世了,留下两处房产,都没有遗嘱。一个房产是他父亲的名字;另一处房产也是他父亲名下,在三年前的拆迁中失去了一块土地。当时为了方便,直接改成了我老公

离婚 2021-03-26 14: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财产分割: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
  • 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具体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协助请致电武汉李皓律师详谈。
  • 夫妻因感情破裂导致离婚的,小孩由谁抚养的问题则看由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从你的陈述看,你丈夫有吸毒行为(要有证据证明),这是一种明显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行为,你作为孩子母亲能争取到小孩抚养权的可能性很大,建议你委托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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