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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2013年9月和10月为人担保了62000元,是联名担保。有两个担保人。现在债权人单独起诉我。我该怎么办?这个案子有点难。如果我想脱离犯罪,我该怎么办?借条上没有还款期限。

债权债务 2021-03-26 16: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条中借款人拒绝还钱,可以起诉担保人,让担保人来承担债务。保证期间的长短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没有约定时按法律规定。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了保证期间,只要这个约定的保证期间超过主债务履行期限,法律会尊重其约定。
    自主债务人的债务清偿期届满后开始计算。二是保证人和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则由法律直接规定。此时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三是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不明的情况。
    这种情形如何处理,有明确的司法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2条第2款,“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 你讲的情况不会构成刑事案件的。
  • 你应该已经过了担保期限了,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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