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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正常行驶,如何分担横穿马路的未成年孩子的责任。

交通事故 2021-03-26 21: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所以您租车的租金还是要由您来承担,但是对于事故之后一直到车辆维修好时,租金或者车辆的误工费需要全责方承担。
  • 一方正常行使的情况下,另一方可能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 如果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是经过车辆所有人许可的,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由车辆所有权人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共同承担责任;因为车辆所有权人明知未成年人不具备驾驶车辆的资格,还许可其驾驶,主观上存在过错,而监护人承担责任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如果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没有征得车辆所有人的同意,发生交通事故的,监护人作为民事赔偿主体,如果车辆所有人对于车辆的管理有重大过失的,比如将车钥匙长期插在车上等,车辆所有人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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