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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女方放弃全部财产,孩子由男方抚养,女方不支付抚养费。几年后,男方可以起诉并向女方索要抚养费吗?

离婚 2021-03-27 11: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关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许多教科书里认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坚持此原则。修正后的《婚姻法》已经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对离婚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已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必再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利益失衡。
  •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抚养一方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后还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无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与对方协商索要抚养费。如果对方拒绝支付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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