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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果离婚协议中注明抚养方有权单独更改孩子的名字,两个人可以不签字同意同时更改孩子的名字吗?

离婚 2021-03-27 18: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首先孩子出生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实践中多数随父姓,因为这时候夫妻关系正常,可以很好的协商,所以一般没有问题。 而离婚后,孩子的姓氏没有明确条文,户籍管理规定是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如何如何,没有细化离婚的问题。
    目前我见过的实例(仅限未成年人),如果只是改名不是改姓,那么不用对方同意也可以办。 如果是改姓,如果没有对方同意,大部分可能被判决改回来。而且容易引发抚养费纠纷。
    但是如果确实改姓对孩子有利(比如有的农村观念问题,孩子在当地生活最好用当地村的主姓),那么才会维持改名。 如果协议书有此条款,可以作为自愿的依据。 。
  • 有效。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但是在离婚登记备案时 可能会要求对协议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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