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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离婚,两个儿子由男方抚养。根据当地收入情况,法院判决离婚由女方每月给两个儿子500元抚养费。男方不服的,女方每月支付800元抚养费,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男方能打赢官司吗?

离婚 2021-03-27 2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如果子女归女方抚养对小孩成长更有利的,法院会支持小孩归女方抚养。
    如果男方真的存在家庭暴力,导致离婚,存在过错的,法院会支持女方的损害赔偿请求。
  • 变更抚养权,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一审判决后不服是可以上诉的,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中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是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 抚养费变更可由子女与父母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可由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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