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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从咖啡店辞职了。但是老板连合同都没给我签。你不用发工资。我现在想向劳动局申请仲裁。我该怎么办。

仲裁 2021-03-28 02: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你好,看公司是否还有财产,有的申请财产保全后等仲裁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给予赔偿;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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