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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主体变更。原单位要求与新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并签订合同。新合同延续原合同,合同终止日期为原合同日期。原单位工龄延续,但岗位和工资构成发生变化。如果个人认为待遇低于现有条件,这种情况可以拒绝吗?如果拒绝可以赔偿,赔偿标准是什么?谢谢你。原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主体变更。原单位要求与新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并签订合同。新合同延续原合同,合同终止日期为原合同日期。原单位工龄延续,但岗位和工资构成发生变化。如果个人认为待遇低于现有条件,这种情况可

劳动纠纷 2021-03-29 02: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和单位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的期限,合同到期效力是自然终止的。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等。
  •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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