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丈夫和接近女性出轨了。女丈夫要求赔偿金。法律上有规定吗?

离婚 2021-03-29 11: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有外遇,如达到了重婚或公开非法同居的程度,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如只是有“偷偷摸摸”的外遇,这种情形,法律上不作评判。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通常所说的外遇,一般不构成《婚姻法》上的过错。
  • 您好,男方有重大过错,女方起诉离婚,涉及财产分割方面可以向法院请求对有过错的男方少分或不分财产,还可以主张补偿。但只有先起诉离婚才可以,不离婚只要求赔偿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 登记结婚了,难主张返还彩礼等。按婚姻法规定,配偶与人同居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仅出轨,尚不满足条件,且精神损害抚慰金不超过5万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海南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