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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五千元,我向法院起诉该付多少钱。

离婚 2021-03-29 13:4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第一百零八条 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一)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二)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 借钱不还起诉时,当事人应当携带起诉书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材料,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应当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立案手续立案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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