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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孩子判给父亲,但父亲没有抚养孩子的经济能力。阿姨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夫妻离婚时,孩子判给父亲,但父亲没有抚养孩子的经济能力。孩子的阿姨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 2021-03-29 19: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抚养费的给付期间
    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的给付期间是从离婚之日起到子女成年之日止。例外情况可以延长或缩短给付期限。
    延长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仍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况。
    例如子女尚在校就读,再如,子女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缩短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子女虽然尚未成年但已经满了16周岁,并且有了独立的经济收入,可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
  • 根据《婚姻法》规定,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1、双方协议变更。
    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变更抚养权需要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抚养孩子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不利,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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