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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按揭买房的,首付方承担。如果婚后加上对方名字,夫妻共同还房贷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21-03-30 07: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
    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 婚后购买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首付购买的按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一般属于首付方的个人财产,但离婚时另一方可以分割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相对应的增值部分。
  •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的房屋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共同分割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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