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女方要求离婚,把孩子给男方,男方却要求女方婚后赡养费和债务,这合理吗?

离婚 2021-03-30 10: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没有登记结婚,就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就无法离婚,结束同居关系就行。
    2.在双方同居期间共同经营的生意,如果没有事先或者事后约定怎么处理,就可以当做双方的按份共同财产,按出资比例来分享收益,按出资比例来分担损失。就看经营的实际出资两人各占的比例是多少,这个需要证据来证明的,谁主张谁证明。
    3.彩礼需要退还,但如能证明彩礼已用于双方在同居期间的共同生活开支的,可以要求做相应的抵减。嫁妆相抵不是女方必须负担的法律义务。
    4.具体的费用最好能协商解决,以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大家好聚好散。协商不下,可以诉讼解决。 祝你好运!
  • 由于生理原因,是否怀孕或者是否决定生下宝宝,是女性能够单独作出的决定,而男方无法单独作出此决定。因此就会出现女方在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流产的事情。
  • 离婚后男方债务跟女方有关的情形:
    1、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
    2、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的;
    3、超出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证明系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的都属于共同债务,即使是离婚后仍需要夫妻共同偿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扬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