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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协议赔偿函签订生效后,车方因预计保险理赔金额相差较大而拒绝赔付。当时交警提醒保险公司,如果不能报那么多赔偿,差额由事故方承担。我该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21-03-30 11: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如下:
    第三十八条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第三十九条 交通事故的伤者和残者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应当有医院证明,并经公安机关同意。
    擅自住院、转院、使用护理人员、自购药品或者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费用由伤者和残者承担。
      第四十条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 发生车祸,保险理赔流程如下:
    1、报案;
    2、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
    3、递交索赔单证;
    4、领赔偿款。
  • 车祸报保险理赔的,如果保险公司在两个月内拒绝出个理赔通知单,并在两个月内不予赔偿,投保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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