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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夫妻准备离婚时,与儿子结婚所产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离婚 2021-03-31 12: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要看是一方个人的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2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若认定为夫妻债务后,借钱一方无法证明这笔钱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钱一方可以另外起诉要求借钱一方还钱
  • 离婚债务是否是共同债务需要视情况而定,以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 赌债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应是合法行为产生的债务。主要包括:
    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3、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4、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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