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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老婆想要诉讼离婚,是我三个孩子,最少孩子两岁多,二女儿四周岁,较大 闺女九岁,我可以要到孩子的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 2021-03-31 13: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倘若施暴者打孩子,那孩子无异议要跟母亲,但是如果你丈夫不打孩子,那你单纯以家庭暴力为由剥夺男方的抚养权在法律上是没有规定的。10岁以上的孩子,应当争取孩子的意见;2岁以内尚在哺乳期,原则上归母亲养育,除非母亲不愿意;2岁到10岁之间便是以哪一方更利于孩子成长为标准的。
  • 你好,针对抚养权的问题,法律规定小孩子2到10岁综合双方条件看那一边更有利于小孩子成长。(有两个孩子的话原则上是一人一个)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官一直是本着对孩子的成长最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
  • 你好,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两岁到十岁的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人民法院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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