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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十年我爸爸妈妈全款买房给买的房屋,为了我舒心,加了老公的姓名,假如离异,是不是算夫妇夫妻共同财产分他一半

房产纠纷 2021-03-31 16: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协商解决,存在共同财产的,先由夫妻双方通过共同财产来进行清唱。
  • 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如果房产证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如果房产证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夫妻名下的,视为对夫妻两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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