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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6点下班,然后在办公室待了半个小时才离开,然后7点左右车祸身亡。交通事故赔偿超过60万,然后公司还需要赔偿?这是工伤吗?

交通事故 2021-03-31 18: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第
    (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第一款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所以如果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因为车祸遭受伤害的,也可以依法请求有关的赔偿。
  • 先追究交通事故赔偿,同时申报工伤,如果是死者自身全责,不能报工伤
  • 你好,如果是在下班途中,并且在交通事故中负非主要责任,可以申请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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