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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拆迁使用面积不是平方米数吗?

拆迁补偿 2021-04-01 0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按下列公式计算:  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情况综合确定。  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  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安置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户均宅基地面积,原则上暂统一按
    0.3亩(200平方米)计算。  与国有土地相邻的集体土地,其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可以参照《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87号)确定。
  • 购房面积都是建筑面积,它是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和共有建筑面积的总和。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面积套内房屋使用面积,是指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
  • 没有产权的部份,不会得到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标准当事人可以和拆迁管理部门协商,但必须以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为准进行补偿。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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