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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话,结婚4年,没有孩子,女性会补偿吗?

离婚 2021-04-01 13: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乡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这样的规定有利于保护妇女合法的权利,体现法律的公平性。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你好,主要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详情请来电或当面咨询。
  • 按现行法律 ,没去办理结婚登记,则不成立法律上的婚姻,也不会有离婚的问题;彩礼可要回,但还看具体情况。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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