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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他们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赡养费。后来我改姓,他同意改。然后我就用改姓的理由不给孩子抚养费。如果我去法院起诉他,能拿到赡养费吗?

离婚 2021-04-01 17: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具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无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与对方协商索要抚养费。如果对方拒绝支付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 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的,应当向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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