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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开车压别人脚了,轻微骨裂,住院一个星期,只报了交强,除开医疗费,对方要求我再赔付四千,合理吗?

交通事故 2021-04-01 20: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医疗费赔偿金额 = 诊疗费 + 医药费 + 住院费 + 其他
  • 车祸住院,需要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等。
    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5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护理费
    护理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误工费×陪护时间×陪护人数× 陪护时间
  • 发生交通事故导骨裂,需要做伤残等级评定,具体根据伤残鉴定进行赔偿。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而受伤的,应根据事故责任来向对方主张赔偿,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
    如果构成伤残的,则来可以根据伤残等级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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