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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去世了,我想为房子写我儿子的名字。

离婚 2021-04-06 07: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丈夫去世,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其法定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遗产进行继承;
      
    2、法律依据:
      1)《继承法》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要看具体的法律文书类型,不过一般法律文书撰写,都要写明当事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住址等必要信息,接着写明双方的事由,比如说离婚协议,那么就要写明双方自愿离婚,并要就子女财产等问题写明。再往下面可以写双方的违约责任怎么样,最后就是双方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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